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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当好一名党纪法规的“传播者”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6日15时08分  作者:吴芳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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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0月中旬以来,我与县委宣讲团的老师多次下乡到基层,通过零距离宣讲、面对面问答等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此次宣讲奔赴14个乡镇,每到一处,参会的学员们坐得整整齐齐,仔细听讲,认真笔记,整个课堂井然有序,我倍感欣慰。

  与学员们一起交谈时,一名老村支书说:“我注意到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中,将一些新型违纪行为列入“负面清单”,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要从重加重处理,释放出了这些“高压线”不能碰的强烈信号……”

  “监察法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等纳入监察范围,将有力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极大促进基层和谐稳定”,大坪乡白石寨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普琼谈到。

  在一起交谈的几位支书、主任都说,通过听取宣讲,对《条例》《监察法》的学习,深有感悟。

  虽说是我给村干部们上课,但聆听了他们的交谈,他们也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教育课。

  从与纪委书记的交谈中,从几位村干部的言语中,从这堂廉政课的秩序上,我深深的感到基层学风的改变和进步。

  我想,村干部们的学风转变只是事物变化的表象,而它的本质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破积弊、除痼疾,立规矩、扬正气,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决心把作风建设持续引向深入,党风政风民风焕然一新。

  当前,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越来越强,很多党员干部一谈到党的纪律,不仅嘴上能说出“哪些是不能碰的红线”,心里也会自然而然地涌出一种敬畏感。

  党纪法规在基层党员心目中有了强大的“存在感”,对于这种可喜变化,我发自内心的为基层党员干部们点个赞。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宣教干部,通过此次宣讲,我深感纪委监委工作的重要性,也有了本领恐慌的危机感,更加要求自己加强本领的学习,把党章、党纪、宪法、法律读懂吃透,充分运用到工作中去,追求更高的工作效果,寻找到自身的价值和工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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