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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工资为何现金发放?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2日08时54分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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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都是实行‘阳光工资’,干部职工的工资直接打到银行卡上,为什么他们这要用现金发放呢?”2018年10月的一天,我们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查阅江苏省滨海县国土局下属单位测绘队2018年一季度账目时,发现了这个让人不解的问题。

  组长唐其发走到我身边,拿起该单位一季度账户工资明细表仔细查看。表格显示,测绘队工作人员刘某、宋某的工资以现金的方式进行了发放,有两人领取现金的签名。

  事出反常必有因。我们找到县国土局测绘队会计左某,请她对那张工资发放明细表作出解释。“这个钱的确是工资,不是发的福利。”对于我们的询问,左某支支吾吾、吞吞吐吐。

  “既然是工资,为什么不直接打到他们的银行卡,却还要进行现金发放?”

  面对质疑,左某表示:“我也是按照领导要求做事,听说是因为他们在外面欠了钱,所以才以现金的方式来领取工资。”

  在外面欠了债务,和领取现金之间有什么关联?面对一连串的疑问,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随即找到县国土局测绘队队长胡某,要求其做出解释。

  原来,刘某、宋某在外面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帮助别人担保贷款并以自己的工资作为担保依据,但是谁知还款期限届满,出借人向借款人追索未果,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刘某、宋某身为担保人要负连带清偿责任。因为他们是以自己的工资作为担保依据,法院便向县财政局提出申请,在两人每个月工资打到银行卡后,便划到法院账户用于清偿出借人的债务,直至债务还清。

  每个月上班却拿不到工资,刘某、宋某心有不甘,于是便找到队长胡某,希望工资不打到银行卡,而是通过现金的方式进行领取,以此来逃避法律责任。

  “唐组长,我们也是好心,他们说家里经济困难,如果工资直接打到银行卡上面,就被法院划走了,我们看大家都是同事,就想着帮他们一下。”面对自己的违规行为,胡某如此解释。

  “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对于法院的判决不积极去履行,而是通过这种方式来逃避责任,严重损害了我们党员干部的形象。甚至,他们有可能因为这种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你们这么做不是帮他们,而是在害他们!”听完解释,唐其发对胡某、左某提出了严肃的批评,要求他们对于工资现金发放情况立即进行整改。随后,唐其发又找来了刘某、宋某,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他们必须严格遵守法院判决,尽快还清债务。

  针对此次事件,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国土局测绘队胡某、负有直接责任的县国土局测绘队会计左某进行了谈话提醒。

  如果一名党员在规矩面前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随心所欲、各行其是,早晚要出问题。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规矩,不断锤炼坚强党性,始终在严守党的纪律规矩上做到不逾底线。(江苏省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高博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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