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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元阳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直接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3日09时02分  作者:佚名  来源:元阳县纪委县监委  编辑:中级管理员  阅读次数: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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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子成员要身体力行、带头示范,做好直接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工作。

二、建立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确定1—2个乡(镇)为联系点。每次联系时间为一年,次年再确定新的联系点。联系点的范围包括联系点所在乡镇纪委、学校、村委会(社区)等。

三、联系采取工作调研、专项检查、村蹲点、定点接访、重点约访等形式,同时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进行。

四、班子成员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和调研课题,每年到基层开展工作一般不少于60天,其中工作调研不少于30天,村蹲点不少于10天。

五、班子成员要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到送政策、察民情、解民忧、帮民富,把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经常性工作。每位班子成员每年要帮助所联系的基层单位和群众解决1—2个实际困难或问题。

班子成员要带着深厚的感情,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体验群众生活,体察群众疾苦。每位班子成员每年要提交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委委员会1—2条有价值的反腐倡廉及民生方面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决策建议,撰写1份高质量的反腐倡廉调研报告,供县纪委常委会决策参考。

班子成员到基层开展工作、调研和下访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各项纪律特别是工作纪律群众纪律,把握政策、讲求方法、轻车简从,不得增加基层或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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