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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纪委县监委关于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9日17时10分  作者:佚名  来源:元阳县纪委县监委  编辑:中级管理员  阅读次数: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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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净化节日风气,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上新城乡兴隆街村兴告支部党员熊学明违规操办乔迁宴的问题。2021120日下午17时,熊学明家在兴隆街公房举办乔迁,共办酒席40桌。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熊学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办乔迁,在当地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2021421日,熊学明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该案例发生在十九大之后,发生在疫情重点防控期间,暴露出部分党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仍有待提升,对纪律缺乏敬畏之心。高压态势之下,“四风”问题反复出现,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表明“四风”问题顽固复杂,纠治“四风”必须永不止步。

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必须以优良作风提供坚实保障。端午假期是四风问题易发的节点,是检验党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关口。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从政治上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及监督管理,在坚决纠治不正之风、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大力倡导新风正气,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继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把好“关口”,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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