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元阳县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保驾护航
——在中国共产党元阳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吴常禄
(2021年6月18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元阳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部署,请予审议。
一、回望五年,成绩斐然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来,县委站在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首位,把落实主体责任纳入工作全盘,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反腐“四位一体”谋划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齐抓共管的局面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探索云南特色红河特点元阳特征反腐倡廉新路子,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着力构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为元阳“十三五”收官、“十四五”开局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五年来,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党的政治建设成效突显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肃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内容,督促各级党员干部把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扎根思想深处。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五年来,县委常委会69次研究反腐倡廉重点工作、重大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20件20人。
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政治责任,聚焦落实“两个维护”这一根本政治任务,强化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确保政令畅通。整体把握党内政治生态状况,动态分析研判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五年来,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7批504人次,严格按照程序回复干部任用、调动、职级晋升、村“两委”换届联审共3993人次,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清淤排毒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坚持围绕“八个坚决肃清”,严肃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全面肃清白恩培、秦光荣等余毒流毒及和建、许洋、浦少龙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恶劣影响,切实引以为戒。全力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委巡视和省纪委省监委蹲点监督等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动“以案促改”工作落实,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年来,立足首要职责坚持挺纪在前,党风政风向上向好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县委抓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贯彻落实,历年年初结合当年工作重点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年末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考核。五年来,对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9个乡镇13个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并严肃督促整改。召开乡镇、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会议,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强化“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机制,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严管厚爱,以监督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关爱、政治体检、政治福利,坚持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和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好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五年来,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理691人,真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综合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13人,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精准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91人,防止严重违纪违法发展成职务犯罪;稳慎运用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开除党籍39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9人。
政治监督实现全面覆盖。始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着力强化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融会贯通,全盘统筹谋划高位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紧扣“三个聚焦”,坚持与省委巡视、州委巡察上下联动、同频共振,不断规范巡察工作程序。五年来,共组织开展15轮巡察,对56个县级部门党组织、14个乡镇党委、138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顺利实现一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其中,对7个党委(党组)、3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10个党委(党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6个党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巡察,对1个村级党组织、1个县级党组开展“机动式”巡察,对46个村级党组织开展村“两委”换届专项巡察,配合州委完成攀枝花乡6个村级党组织提级巡察。巡察发现问题2142个,移交问题线索144件,立案查处6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9人。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强化问题整改,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3个党委下发整改督办通知书、2个党委(党组)下发巡察建议书、2个党委给予全县通报。
五年来,持续开展护航行动,基层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脱贫攻坚“护航行动”有力有效。始终以纪法教育“先遣队”、专项检查“轻骑兵”、作风整治“纠察队”、直查直办“尖刀班”、维权激励“护卫队”5个抓手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以反腐败、强高压、长震慑推进全县脱贫攻坚事业。严格执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和“六项制度”,坚持对照脱贫攻坚“七个责任清单”,按照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的要求,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处置,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五年来,全县共处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457件,批评教育324人,问责处理104人,党纪政务处分137人次;直查直办31件,主体责任类失职失责82件,监督责任类失职失责9件,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79批279人次。
持续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持续紧盯“微权力”“微腐败”强化监督检查,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的督查督办。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民生资金、征地拆迁、“三资”管理、教育医疗等方面靠山吃山、假公济私、以权谋私、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民生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和基层站所干部优亲厚友等问题。五年来,查处基层“五小长”案件86件86人,坚决整治基层“微腐败”,有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按照省、州、县党委扫黑除恶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六清行动”。由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包联督导乡镇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与公安机关建立协作机制,督促完成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加大问题线索督导督办力度,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3件,立案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次,移送司法机关3人。
五年来,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顽瘴痼疾有效清除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年节假日,管住重要环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重点监督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取酬、公车私用、超标用房、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大操大办等习惯性、顽固性、反复性的突出问题,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坚决刹住“四风”新动向、新问题。五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件44人。
锲而不舍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民生领域腐败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等突出问题;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五年来,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91件127人。
紧盯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六个严禁”“小金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吃空饷”、领导干部违规借贷、违规兼职领取报酬、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白酒、变相收受“红包”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人防系统腐败、打击毁林种植破坏森林资源等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抓实稳增长、“五网”建设、疫情防控、学校复学、复工复产等方面专项监督检查。五年来,共组织25个检查组对全县61家单位、14个乡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5次,70余名领导干部就婚丧嫁娶等事宜向组织报备。
五年来,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党纪国法权威更加彰显
围绕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开展监督,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依法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严肃查处何宝财、罗大成、白远发、陆玺安、白永祥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危害政治生态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五年来,受理信访举报1003件(含业务范围外182件,重复举报件247件,无实质内容、批评建议等29件),处置问题线索858件,立案40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0人次,采取留置措施6人。全县累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32份。同时,加快进度、加强力度办理生态环境保护、政法系统问题线索。五年来,共查处生态环保问题9件,涉及2个党委(党组)42人,给予2个党委(党组)问责,批评教育4人,书面检查1人,通报1人,问责13人,党纪政务处分23人;政法系统问题线索91件1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3人。
多措并举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建成并投入使用面积分别为90平方米、140平方米的2个县级标准化谈话室,建成5个乡镇标准化谈话室,启动建设9个乡镇标准化谈话室,着力推动乡镇标准化谈话室全覆盖。依规依纪依法强化办案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筑牢“走读式”谈话安全防线,确保安全文明办案。顺利完成内网分级保护测评工作和密级提升,积极推进检举举报处置子平台开通应用、基层综合业务应用系统部署推广、纪检监察外网建设等工作。严格执行上级纪委监委既定标准,着力提升在办案程序、文书公文、证据收集等方面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全面推动案件质量提升。配合上级纪委监委完成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办理质量复查评查,及时整改问题,并举一反三对县乡两级历年查办案件开展自检自查,并对已办结案件的处分执行情况督查检查、纠正整改。
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身边“活教材”警示作用,坚持审查调查通报机制,及时发布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信息,对查处的县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推动消除案发因子、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强化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更新警示教育基地内容,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五年来,共组织234批5265人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达到通报一起、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一体化集成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五年来,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治理效能成效倍增
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州委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于2018年1月15日挂牌组建元阳县监察委员会,全力迈好第一步,坚决站稳“第一台阶”。按照“转隶—组建—挂牌”的步骤要求,及时确定监察委员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组建完成14个乡镇监察室,实现国家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据统计,全县现有监察对象17931名,较改革前的1412名增长1170个百分点,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全覆盖。
双重领导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在行政编制、领导职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办案力量,实现直接从事审查调查的人员达到总编制数的84.95%。制定《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负责人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制度,持续推动“三转”向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延伸,进一步压实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乡镇纪委、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双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得到加强完善。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改革全面优化。更名派驻纪检组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授予部分监察职能,设置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将派驻公检法纪检监察组编制及干部人事划转至县纪委县监委统一管理,实现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不断强化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移送起诉、技术调查措施、证据引用等方面的协调衔接,使纪法、法法协调衔接全线打通。按照部门归口管理、职能职责相近原则,调整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监督范围,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年来,坚持刀刃向内严格自身管理,队伍建设气象常新
机关政治建设有新提升。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先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风肃纪、塑形铸魂、打造铁军”专题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作风、树形象、作表率”“高质量发展我争先”和党史学习教育等,在学懂弄通做实中增强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提高政治能力。五年来,开展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1082人次,组织提拔、调整使用县纪委县监委干部45人,提拔、调整使用乡镇纪委书记49人。
纪律作风建设有新气象。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系列活动,督促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定期到联系乡镇纪委、派驻(出)机构开展“蹲点式”调研,筑牢纪检监察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制定完善《元阳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元阳县纪委县监委干部职工报告非公务交往事项规定(试行)》《元阳县纪委县监委机关管理制度》等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办法,有效缩小“八小时外”监管“盲区”,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内部监督管理有新质效。坚持正视问题、刀刃向内,坚决防治“灯下黑”。加强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党纪法规教育,分层分级开展覆盖全员的廉政家访,警醒纪检监察干部及家属时刻坚守纪法底线。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讲政治、顾大局,讲纪律、守规矩,讲正气、树形象,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五年来,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9件,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问责处理4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有力保障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五年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一切成绩,是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大力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是纪检监察系统广大干部坚守责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中共元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所有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主动学习党纪法规意识不足;个别干部在敬畏党规党纪上有差距,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失职渎职等问题时有发生;作风整治不彻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感怀五年,体会良多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五年来,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形成了十分珍贵的认识和体会。
——必须毫不松懈把牢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定位。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与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贯彻党的决议、执行党的纪律、维护党的权威,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抓好落实。围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人民情怀,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方向坚定正确、行动坚决有力、措施精准有效。
——必须毫不犹豫坚决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靠前监督、主动监督、创新监督、精准监督,提升监督“时度效”,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必须毫不懈怠坚持统筹兼顾谋划全局。切实转变工作思维,更新工作理念,把科学精准、稳慎有效的理念贯穿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全过程,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与审查调查处置双重职责,统筹好党内监督与国家机关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协同发力,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快速处置存量问题线索,推动案件查办工作提速增效,推进“三不”一体,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持续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必须毫不退缩坚持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自觉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治什么”,重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必须毫不动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强化风险意识特别是政治风险意识,把安全问题摆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理念,严格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应急保障能力,着力加强风险防控,以稳促进、以进固稳、行稳致远,做到坚定和稳妥有机统一。
——必须毫不逊色树牢自身正、自身硬的标杆表率。持续锻造过硬纪检监察铁军,把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作为推动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培养和保持顽强的斗争精神、坚韧的斗争意志、高超的斗争本领,忠诚履职、知重负重、苦干实干。切实扛起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和使命,坚持自我革命的精神不丢,坚守忠诚卫士的底色不变,以优良作风凝聚起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
三、展望五年,整装待发
今后五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州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立足元阳县要建成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目标定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元阳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持续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开局见效
着力提升政治能力这一“第一能力”。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不断深化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认识理解,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机制创新,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更加科学、精准、有效地履行职能职责,开启元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持续履行政治监督这一历史使命。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重点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加强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凝心聚力、担当实干,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等重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十四五”规划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持续深化首要职责,以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政治生态的精准分析研判,靶向督促整改,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内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制度。探索实践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等监督方式,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党委监督难题。
抓牢抓实监督体系治理效能。进一步运用好“轮驻式”“体验式”“飞行点穴式”等监督机制,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大数据开展精准科学监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着力提高监督的“精准性”“面见率”和问题“发现率”,切实提升监督质效。对重点案件查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集中的乡镇、部门和领域,充分运用“2+1+1”机制,深入开展政治生态“画像”,靶向“开方抓药”、“精准治病”,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全县政治生态持续清朗。
从严从紧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加强权力监督,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消除权力监督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促进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探索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流程清单、风险清单等,严格执行清单公开公示制度,把“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以问责倒逼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知责负责守责尽责。同时,完善精准问责机制,增强问责规范性、严肃性和精准性,坚决防止问责泛化。
做实做细新一届县委巡察规划。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科学制定十三届县委巡察规划,坚持与时俱进、深化发展,重点围绕我县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监督。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推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与其他监督统筹衔接,形成监督合力。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强化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
(三)持续深化集中治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围绕重点巩固成果运用。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内容,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美丽县城”建设、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生态环境治理、哈尼梯田保护等部署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监督,保证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持之以恒推进作风攻坚。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不断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作风不实、政绩观偏差、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突出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建立适应乡村振兴要求的工作体系,坚决防止落实不彻底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行为;对“表山”“会海”泛滥、打卡考核扎堆等问题,坚持从下往上倒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和作风,纠治不顾实际层层加码乱作为的问题。立足职能职责,通过做深做细监督推进乡风文明建设,让文明浸润乡土、让文化滋养乡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把惩腐肃贪的高压震慑向基层延伸。紧盯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政策落实、重大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因时因势调整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清除“拦路虎”、亮剑“微腐败”。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做到政策、项目资金在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严查贪污侵占、雁过拔毛、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四)持续深化“四风”纠治,以求真务实、清正廉洁保障新风正气
深化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大追责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成风成势。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改作风、抓落实,以一流作风创一流业绩,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驰而不息激励保护敢担当善作为干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把握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和《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的原则和标准,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大胆容错纠错,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做好澄清证明,切实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五)持续深化铲除“温床”,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提升审查调查质效。准确把握好审查调查的政治属性,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让审查调查既有刚度,又有温度,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把政治生态建设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责任、第一要务来完成,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三不”一体理念推进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深化标本兼治,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受到触动、警醒和知止。立足常态化监管,健全安全风险整体防控制度,强化“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机制,加强留置看护队伍教育管理,推进“智慧看护”。
刻不容缓惩治腐败。坚持把反腐败斗争贯穿于现代化建设全过程,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思改、不知止,影响国计民生的金融、能源等领域腐败,扭住不放、持续整治,保障公权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涵养清廉文化因子。集成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等要素,大力推进清廉建设,拓展廉政文化阵地,统筹推进清廉机关、企业、村居、学校、医院等清廉单位建设,示范带动“清廉元阳”建设全域推进,以清廉文化涵养全县政治生态建设向全方位深化。
(六)持续深化体制改革,以制度优势保障监督效能高位转化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紧紧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部署要求。严格按照上级纪委监委要求,自上而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协作联动体制机制,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有效衔接。
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在贯彻执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精神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增强创新意识、提升创新能力,善于总结提炼、形成有效机制,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多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制度措施,进一步提升元阳纪检监察工作“辨识度”。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县纪委县监委对乡镇纪委(监察室)、派驻(出)机构的领导。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推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促进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七)持续深化队伍建设,以高素质队伍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教育提升综合素养。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高专业化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深入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整治,组织开展各项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和每月测试、季度测试、辨析式测试,督促全体干部在对比中红脸出汗,感触本领恐慌,以考促学思践悟,助力能力素质提升,推动建设高素质干部。
锻铸本领过硬纪检监察铁军。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监督检查、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察监督、追责问责等各方面,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政治标准,抓好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选配工作,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采取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讲授廉政党课、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方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整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铸铁一般的队伍。
各位代表、同志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永葆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勠力同心、锐意进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元阳县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