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8日至12月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元阳县市监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10日,县委巡察组向元阳县市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一)关于“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未落实,理论中心组结合主责主业学习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执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持之以恒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及省州县系列各级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在走在前列、作出表率上下功夫。二是建立和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计划,跟踪学习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方面下功夫。
(二)关于“履行意识形态责任不到位,工作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二是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组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三)关于“监督指导不力,食品安全监管有盲区”的整改情况
把守住安全底线作为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抓手,按照“四个最严”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常态监督指导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格打击责任不落实、无证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为全县各族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关于“涉粮工作重视不够,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共元阳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立足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职能,以价格监管、计量器具、不正当竞争、粮食及其制品质量安全为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对全县涉粮市场领域的购销、存储等粮食经营行为开展常态监督检查,保障国家粮食收储和价格政策落实落效。
(五)关于“价格监管未深入,监督检查不全面”的整改情况
对标《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县委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好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全面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指导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和部门规范收费行为和标准,依法查处违规收费、未明码标价销售商品等违法行为。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一)关于“公务接待、用车管理不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有关通知要求,对标《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元阳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元阳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实际,修定了完善《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制度》《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费用报销,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
(二)关于“财务审核审批不严肃,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要求,结合实际修定完善了“三重一大”、财务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经办人签字→单位会计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签审”的财务审批程序,坚决杜绝违规使用经费的现象。
(三)关于“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整改情况
对标《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要求,结合实际修定《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局务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等4个长效机制,将“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等事项纳入党组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范畴,明确党政议事边界,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
(四)关于“‘一岗双责’责任压实不到位,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标《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要求,修改并完善了《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管理制度》,对人事管理、休假制度等依据相关规定作出调整及完善,健全了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队伍管理制度,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二是以开展“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把严的要求贯穿机关作风建设始终,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干部管理“一岗双责”,从严监督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关于“派出机构力量薄弱,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与县委有关部门的请示汇报、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补齐市监系统工作力量不足短板。巡察反馈以来,新调入3名事业人员,2名公务员。二是健全完善干部人事合理流动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逐步解决派出机构力量薄弱的问题。三是从严监督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二)关于“长效机制建设有短板,结合实际不够”的整改情况
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机关规范化、高效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了《局党组工作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3个长效机制,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三)关于“党建工作责任扛得不牢,督促指导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对标《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机关单位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等要求,结合实际健全完善了党组党建工作、党支部党建工作、党内政治生活等机制,明确了党组班子、党组书记、党支部班子、党支部书记等党建工作责任,做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推动党建工作与市场监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四)关于“党史学习教育不严实,要求传导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县委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我为群众办实事”责任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深入推进为民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对标《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要求,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从严从实召开了局党组领导班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
(五)关于“以案为戒未常态,党风廉政工作落实有偏差”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县委党风廉政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全覆盖、任务全落实。二是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健全完善了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权力运行和制约监督机制,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经常运用各类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教、以案促教、以案促建工作,从思想、制度、机制上进一步拧紧党风廉政建设“总开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5642461;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元桂路3号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子邮箱:yyxscjdglj@163.com
中共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