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3日至5月1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元阳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6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元阳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元阳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确保巡察问题得到解决、意见建议得到落实,真正达到了巡察整改标本兼治的目的。
党组书记郑梅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严肃对待存在的问题,深刻查找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统筹推进全县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有待加强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透,与推进卫生健康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的整改情况
一是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重点学习。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省、州涉及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精神“习近平对中医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论卫生和健康工作(2016年)”等相关精神。以教育整顿学习为契机,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专题研讨等方式,做到学深悟透,学用结合。截至9月10日,局机关组织集中整顿学习16次,自学17期。
二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强化学习引领。坚持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及时传达部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省、州涉及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第四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和《习近平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强调》讲话。制定《元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目录及学习计划安排表》,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对中医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论卫生和健康工作(2016年)”等相关精神编入《元阳县卫生健康局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资料汇编》及《元阳县卫生健康局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辅导学习教育资料》;采取自学与集中学的方式,深入研讨有关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重要会议精神。8月21日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抓好全系统干部职工对卫生健康相关精神的学习,有效推进“健康元阳”建设。
三是加大政治理论、纪法教育,增强纪法意识。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用好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工作,指导和监督所挂联基层医疗机构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充分利用党课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系列党内法规,督促各医疗机构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全面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法治意识。印发《元阳县卫生健康局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资料汇编》100本,《元阳县卫生健康局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辅导学习教育资料》32本发到各医疗单位辅助学习。
2.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了《元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党组织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领导责任。提高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完善文稿、文件制发的审核机制,印发《元阳县卫生健康局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坚决杜绝“拿来主义”问题。
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强化正面舆论宣传引导。将意识形态融入到卫生健康具体业务当中,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将“国防教育”纳入卫健系统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相关工作,8月1日开展卫健系统国防教育活动,规范完善相关工作台账。8月21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元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2023 年 8 月 28 日举办全县卫生健康系统网络意识形态业务培训会。
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落实常态化监督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管理使用的通知》,每月检查一次干部职工“学习强国”的学习积分是否达到200分以上,确保广大领导干部常态化开展线上学习,按时完成年度学习任务,对未完成学习任务的干部职工进行通报。8月30日对没有完成学习任务的2名职工进行了通报。
3.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卫生健康行业决策部署要求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紧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县委卫健工委指导成立了紧密型医共体党委,7家分院成立党支部,开展了党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医疗机构党建水平。2022年7月,元阳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元阳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元办通〔2022〕42号),严格按照《元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元政办发〔2022〕45号)要求,全力推进我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今年5月份元阳县医共体总院(县人民医院)挂牌成立,南沙镇卫生院、嘎娘乡卫生院、上新城乡卫生院、黄草岭乡中心卫生院四家分院已挂牌,其余12家卫生院和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内完成挂牌。印发了《中共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编制备案管理的通知》(元机编〔2022〕5号),制定了《元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章程》,《元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绩效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元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分级诊疗实施细则(试行)》《元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元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成立了《元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事会》《元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理事会》《元阳县医共体单位工作职责》。医保打包付费按《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城乡居民保障资金打包付费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红医保发〔2022〕52号)执行。搭建紧密型医共体信息中心平台,实施紧密型医共体内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运营管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县域统一的检验、影像、心电、病理、消毒供应等共享中心,实现紧密型医共体内及紧密型医共体之间的资源共享,信息系统统一运营维护。目前已建立总医院与乡镇卫生院远程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系统,实现区域协同诊断阅片,实现优质医疗资源的统筹共享。牵头医共体总医院选派医务人员到各乡镇卫生院开展业务和指导培训,保证紧密型医共体工作有序开展。通过采取以点示范带动引领,逐步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构建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是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监督,培训,提升签约服务质量。一是制定下发《元阳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元阳县家庭医生签约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分层分类细化工作任务提供健康随访管理服务。加强签约服务政策解读和宣传,强化对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情况的监测评价根据方案每季度对乡镇卫生院督导考核,考核结果与资金挂钩形成文件通报。按照“签约一人、履约一人、服务一人”的原则开展针对性签约服务工作。全县共组建由762名县、乡、村三级医务人员组成的280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二是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组织县乡村级培训,线上通过“云上妇幼”、“医博士”等平台学习相关知识。4月24-26日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强化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上海复星基金会联合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邀请省级专家授课发起了“天使工程项目天使赋能培训”;6月13日-16日县级组织乡镇卫生院针对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相关规范要求服务记录进行了加强培训;2023年8月22-23日邀请州级组织对县乡两级负责家签和公卫的人员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综合管理进行系统培训,共有54人参加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性和服务能力。三是印发《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将组织乡镇卫生院骨干人员和乡村医生到县人民医院培训三个月,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为重点,掌握常见疾病症状诊疗等,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合理用药以及医德医风等方面培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人才服务能力。严格执行医保政策电子医保结算要求,目前13个乡镇已经达标。
4.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管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的报备程序,局党组加强对卫生院项目建设的报备和规范管理,严格对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进度、质量检测、完工结算等环节的监督监管。2023年5月23日召开元阳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会议(会议纪要 第11期),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决策会议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物资采购10万元及以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物资采购5万元及以上;各乡镇卫生院物资采购0.5万元及以上需要书面报备卫健局。乡镇卫生院班子对卫生院在创等过程中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设备采购等负有主要责任,在创建等级评审过程中所需基础设施和科室改造、设备采购等必须严格按照《元阳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元财发〔2022〕333号)执行,班子成员对所联系的乡镇卫生院,加强沟通并做好改建项目的监督管理。压实乡镇卫生院领导责任,项目建设严格按程序向局党组请示报批,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自行其是、项目拆解、发包手续不完备、自行验收”。
二是严格规范卫健系统人员外调的程序,制定《元阳县卫健系统人事外调管理办法》,局党组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调离和调整的审核讨论,强化对调离人员工作交接的监督,严格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工作未交接完成不得调离,坚决杜绝出现因关键岗位工作交接问题而影响全局工作的情况。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会暂行条例》规定,2023年3月17按程序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并按规定开展工会各项活动。
(二)利民惠民政策落实有短板,资产、资源配置发挥作用不充分,群众利益受损现象时有发生的整改进展情况
1.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医疗乱象问题凸显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文件精神,杜绝超标准收费。及时转发《关于调整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收费价格》(云医保〔2020〕3号)文件,要求所有医疗机构院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关于调整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收费价格》要求,执行院前急救服务项目收费,对查出的超标准收费部分责令涉事医疗机构一律退还处理。严厉打击未按明码标价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等违法行为。通过整改,各医疗机构规范了收费标准,未出现乱收费现象。
二是严格执行医保政策,严禁串换药品的行为。乡镇卫生院加强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按照医保局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杜绝“串换药品、重复收取诊疗费”虚报医保的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联合县医疗保障局,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加大现场检查、交叉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力度,未发现“串换药品、重复收取诊疗费”等乱收费现象。
三是规范乡村医生的管理,落实常态化警示教育。严格按照《云南省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范乡村医生的聘用程序,责成乡镇卫生院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和管理。8月29日,开展了卫健系统警示教育活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钟为你鸣》,通报了本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7月31日,牛角寨镇卫生院在教育整顿大会上通报了县纪委县监委《关于3起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的通报》,对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违反法律法规被查处的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内进行通报,常态化警示教育,起到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增强规矩意识。5月26日州卫生健康委召开“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医疗服务领域乱象整治工作警示教育视频会议,县卫健局组织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县属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主要负责人、局领导班子、派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及局机关各科室长45人在分会场参会。5月29日县卫生健康局召开“清廉云南”建设元阳实践暨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工作会议,各乡镇卫生院设分会场,共500余人参会。进一步加大卫生领域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力度,持续净化卫生健康行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宗旨意识不强,服务基层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及时请示汇报,力保落实政策。我局已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按照政策规定符合兑现县级财政承担80%的补助对象,于2023年6月11日,已将《元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给予拨付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的请示》上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已批复同意县级配套。在进一步核实离岗乡村医生名册,进行公示后发放,确保在本年内将所有离岗乡村医生的离岗生活补助全部落实到位。
(三)管党治党力度不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乏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管党治党力度,重视党的核心领导作用。2023年7月2日第15次党组会议研究,重新调整班子分工,党风廉政、党务工作等党的核心工作由党组成员分管。
二是扛牢压实主体责任,从严抓实管党治党。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压实压紧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联系分管领导每季度深入一次所联系的单位开展督导党风廉政教育工作。8月21日第17次党组会议研究,撤销了南沙镇卫生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优秀”等次,重新确定为“合格”等次。8月29日,开展了卫健系统警示教育活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钟为你鸣》,通报了本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利用身边案例“活教材”教育警示系统干部职工。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和学习,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各项纪律规矩,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守住拒腐防变底线。
2.局党组对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落实有短板的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意识,抓好风险排查和监督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扛牢压实各级安全责任,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结合元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元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元卫发〔2023〕25号)、《元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方案》(元卫发〔2023〕57号)、《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元卫发〔2023〕87号)、《元阳县卫生健康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元卫发〔2023〕100 号)。认真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监管责任制度,印发了《关于成立元阳县卫生健康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元卫发〔2023〕75号)、《元阳县卫生健康局领导班子专员及科室安全生产职责》。健全部门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的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局长与副局长签订6份,副局长与联系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26份。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点111条已整改。
二是理清基层医疗机构负债存量,及时化解财务风险。利用上级补助的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资金、基药补助和业务收入等各项资金,逐年逐步按照财务明细科目督促各医疗单位及时分期支付工程款和药品、疫苗款及医疗耗材等所欠款项,逐年减少负债存量。
三是元阳县医疗废物暂存点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已批复,我局已按土地划拨要求向自然资源管理局提交了《关于请求划拨红河州元阳县医疗废物收转运能力建设项目用地的申请》及办理土地划拨的相关资料,县自然资源管理局正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证书后即可组织验收并投入使用。制定了《元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元阳县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元卫发〔2023〕177号),各医疗卫生机构按每年产生的医疗废物量分别承担医废收集转运站日常运行费用。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规范医疗废物收集操作流程。各乡镇所辖村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当地乡镇卫生院收集后统一转送到县级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站。
3.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卫健系统人员外调的程序,制定《元阳县卫健系统人事外调管理制度》,局党组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调离和调整的审核讨论,强化对调离人员工作交接的监督,严格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工作未交接完成不得调离,坚决杜绝出现因关键岗位工作交接问题而影响全局工作的情况。所有调动人员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做好会议记录。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都要坚持调查论证、意见征求、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和一把手末位表态。明确各乡镇卫生院除发放本院职工工资外,其余资金使用超过5000元的必须向局里报备。
三是2023年8月2日元阳县卫生健康局下发了《元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补充重大复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人员的通知》(元卫发〔2023〕 140 号)文件,成立案审委员会,所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案审委员会审定制度。
四是充分发挥县委卫健工委职能作用,加快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进度。指导督导下属基层医疗机构党组织开展工作,7月10日-20日,指导7个卫生院成立了党支部,卫生院党组织隶属关系在乡镇党委的7个卫生院党支部已转移到卫健工委。7月27日开展了卫健系统党组织书记培训会议,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党建与业务尝试融合,引领全县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发展。
4.党组对全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主动向县委汇报,配齐卫生健康局党政班子成员、强化班子团结干事合力。已新配备了一名副局长。
二是落实“人才兴卫”,加强人才引进力度。继续做好“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招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招聘工作;完成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分配工作。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视,每半年研究一次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和引进计划,根据临床需求上报招聘计划,利用“红河奔腾”、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扩大、充实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2023年上半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共设岗6个,计划招聘人员7人。目前已完成面试、体检工作,进入考察阶段;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医疗卫生类)共设岗位5个,计划招聘人员10人。目前已完成面试、体检工作,进入考察阶段。2023年下半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共设岗位2个,计划招聘人员5人。截至目前已招聘的11人和今年安置的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27人均为本科学历。
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范选人用人机制。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系统任免以及人事调动实施细则,明确科股室长、卫生院长任免以及人事调动均需局党组研究后报经县人社局同意,严格按编制数配置院长、副院长。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11次党组会议研究乡镇卫生院院长人选,按程序报县人社局请示批复,5月29日县人社局发文任免等22位卫生院院长职务,各卫生院按程序办理了法定代表人的更换手续,已全部完成变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国家省州县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深入推进卫生健康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州县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以身作则,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将坚持目标不变、要求不松、力度不减、氛围不淡,坚持不懈地推进整改工作。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
(三)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到实处。局领导班子将紧扣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要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回弹反复;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注重建章立制,常抓不懈,综合治理,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642259 18987337448;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中段(元阳县卫生健康局);电子邮箱:546627836@qq.com。
中共元阳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