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4月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4月2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不到位,聚焦“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战略性决策部署不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从根本上解决了“学”的问题。二是深化制度建设。制定下发《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学习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三是紧密结合实际,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切实解决市场监督管理局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知识产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关于“对省、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决策部署学习不够及时”的整改进展情况。把省、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决策部署学习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定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一是局党组带头学习。局党组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学习会议3次,3次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二是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月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能职责,研究营商环境工作,助力元阳县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学习压力传导。层层压实优化营商环境理论学习的责任。5月27日、6月19日、7月26日,分别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方案》,及州、县主要领导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讲话精神。
(三)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决策安排部署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先后召开2次会议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整改工作,成立了落实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中共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3月20日,中共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向县委第四巡察组作了专题汇报;7月18日,专门听取了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曹丽局长从“提高政治站位、对标任务、强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开展“四万三进”活动。以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为重点,把政策服务送到企业。1-7月共走访企业41家,解决经营主体关心关注、急难愁盼、影响发展等方面的问题,提高经营主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三是加强主动意识,力促工作落实。制定下发《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清单》,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对各个任务进行合理分配,按照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人督促和落实。
(四)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构建了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多次召开会议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换位体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截至目前,已换位体验3次,解决群众反映的高频问题、难点问题、堵点问题36个。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提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围绕“关于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营造市场优化营商环境、完善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等指示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等,增强干部职工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围绕“比服务、比贡献,我为营商环境做什么?”举办座谈1期;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主动与商户、企业联系,建立沟通联系机制,解决实际困难,为商户和企业保驾护航,营造营商环境浓厚氛围。
二、关于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措施不够有力,推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重点不够突出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市场经营主体总体发展不够均衡,结构不优、质量不强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广泛宣传,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通过社区讲座、乡村服务活动、资料发放等多种方式,多次面向大学生、下岗失业居民、返乡农民工宣传创业政策、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信息,提升社会各界对创业政策的知晓度,有效激发潜在创业者的热情和信心。今年以来共开展政策宣传6次,发放资料、宣传册5000余份。截至目前,全县实有经营主体29422户。按常住人口35.92万人算,全县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82户,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11家。二是运用政策,引导“个转企”。在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深入摸排产值和销售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积极开展“个转企”宣传动员工作。通过政策引导、服务帮扶等措施,今年32家个体工商户成功转型升级为企业。三是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通过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强融资支持等措施,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拓展市场空间,推动市场经营主体实现更加均衡、优质、高效的发展。
(二)关于“审核指导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监管,依法行政。进一步明确抽查的依据、主体、项目、内容和比例频次,并建立了完善的执法人员名录库。加强跨区域联合抽查,提升抽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同时,注重抽查结果的运用和公布,确保抽查结果能够及时、准确地反馈给相关单位,推动问题整改。现已制定完成方案数11条。二是加大审核力度,强化业务指导。对本单位和成员单位上报的各类方案,必须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终审,层层把关,提升材料质量;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采取“线上线下”、“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鼓励业务人员积极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4月 16 日,邀请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家对全县“双随机、一公开”成员单位46名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升了我县“双随机、一公开”业务人员系统操作水平和履职能力。
(三)关于“执法人员名录库动态调整不及时”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管理执法人员档案,完善个人信息。针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录库动态调整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比对,及时移除了已调离原单位的执法人员信息,并新增了具备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信息。定期对执法人员名录库进行比对和更新,以确保名录库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截至目前,撤销执法人员18名,新增执法人员10名。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效率。针对执法人员库中缺乏执法证的情况,积极录入执法人员执法证。同时,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了他们的执法能力和素质,为更好地履行执法职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全县共有25个单位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录,录入执法资格人员473名。
(四)关于“开展监督工作质效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落实,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检查与督促机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并实施严格的效能考核和职能督查。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认真落实双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二是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积极与公安、教体、卫健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成员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工作检查与督促、联合执法和从严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形成执法监管的合力,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执行方案数24起,完成5起。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已制定方案数11条。
(五)关于“知识产权培育力度差”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民众知晓率。印发《知识产权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列出了专利、商标(包括地理标志)的申请注册流程、所需材料、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政策解读,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清晰、便捷的指引。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多渠道进行广泛的政策宣传,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0余份,受理咨询人员218人次,提高了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和重视程度。二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深入社区、企业了解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需求和问题,并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引导。开展了“知识产权万里行”进企业走访宣传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向企业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升其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目前,已走访社区6次,企业数32家,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六)关于“引导企业使用商标、专利质押融资工作推进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多维度宣传。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对《云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办法(试行)》进行广泛宣传,发布政策解读和申请指南;同时,通过“知识产权万里行”进企业、进社区活动,知识产权培训会、一对一政策咨询等形式,提升企业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认知度和操作能力。二是构筑平台,协同推进。积极与辖区内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协调,深入了解其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业务需求和风控标准,共同探索适合本地企业的质押融资模式。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制度,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在质押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积极引导企业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评估机构的沟通、交流,为企业提供专业的评估、咨询和代理服务。已召开“政企银”协商会1次,咨询座谈1次。
(七)关于“食品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排查延伸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将日常监督检查的覆盖范围扩展至全县范围,特别是加强了乡镇、村委会及自然村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方式,确保了对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全面覆盖。针对农村地区,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馆等“三小”行业,以及学校周边、农村集市等重点区域,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通过“边打击、边规范、边服务、边提升”的综合措施,不仅有效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还帮助指导生产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水平。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野生菌中毒防控、散装白酒、“特供酒”清源专项、茶叶过度包装等专项检查5次,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73户次,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6批次;立案查处25件,其中,罚款7件,警告18件。共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11家,受理审核《药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申请8家。开展冬春季药品安全、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行动,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36家次。二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强了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增强经营主体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注重与生产经营者的沟通和指导,帮助他们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对于发现的“三无”、侵权假冒、过期变质、“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依法进行了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截至目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3场次、培训人员226人次。
(八)关于“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的检查覆盖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监管范围,覆盖特殊行业。成立专项检查组对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对全县1家“文身店”、3家“搅拌站”及7家“黄金首饰店”等特定行业进行了价格、质量、计量等多方面的全面检查。发现问题12个,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现已整改完毕。二是联合执法,加大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向各行业领域广泛宣传了价格、质量、计量等方面法律法规,加强了与经营者的沟通交流,提高了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明确了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九)关于“农贸市场、小商品交易街、星光夜市等商户检查覆盖率低”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指导督促农贸市场、小商品交易街、星光夜市等商户对食品原料采购时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同时在检查过程中,对商户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了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共对126家经营主体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46个,现已完成整改。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联合执法。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
(十)关于“有照无证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强化对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频次,特别是对类似元阳县澜记菊花米线店这样的新开业或存在潜在问题的商户进行了重点检查。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超期或未办理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逐一记录并跟踪整改情况。元阳县澜记菊花米线店,已于2024年3月21日成功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145份、小摊贩备案证80份。二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探索建立更为完善的食品经营许可监管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平台,广泛宣传无照无证经营的危害性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同时,利用“3·15”“个体工商户服务月”“质量月”等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三、关于执行政策制度不够严谨细致,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的理念仍需加强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修订完善《局机关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明确了重大行政处罚的定义、参与人员、讨论内容以及决策机制等关键要素。对重大典型案例、疑难问题等案件提供了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二是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制度落地见效。印发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制度,明确各科室、各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和权限,特别是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责任追究机制。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合法、合理、公正。
(二)关于“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以及《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要求。通过培训、研讨和案例分析,使每位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的精髓,确保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实现教育与处罚的有机结合,构建“软+硬”、“柔+刚”、“宽+严”的监管新机制。二是严格审查,廉洁执法。针对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及罚没金额5万以上的案件,建立严格的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联合执法,形成震慑。积极推进与其他监管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共同构建多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继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的实践和探索,努力构建更加科学、合理、高效的监管体系,为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关于“办案文书制作不够严谨”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质量。严格加强案件审核程序,确保各科室在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同时,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法定程序,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目前,我局已经对涉及“元阳县中医医院”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中的错误表述进行了更正,并重新制作了正确的文书。二是加强学习,依法行政。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重大案件管理暂行规定》(云市监办发〔2024〕24号)文件规定,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培训,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程序和审核标准,确保了依法行政的顺利进行。三是定期开展内部稽查工作,对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自评,及时发现案卷中的问题,并总结经验教训,纠正办案中的偏差。
(四)关于“多头重复检查情况仍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整合执法资源,提升监管能力。通过详细梳理各科室的职责范围,明确了各业务科室的职能职责和执法权限,并建立相应的协同工作机制,实现监管执法深度融合,确保各项监管工作的有序进行,严格按照“企业安静期”相关要求,每月1-15日,无特殊情况,不开展检查活动。二是科学监管,合理部署。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和困难,就执法检查工作和助企纾困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确定合理的检查频次和方式,以减少重复检查和无效检查,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推动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5642461;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元桂路3号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邮箱:yyxscjdglj@163.com。
中共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