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4月6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元阳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4月27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元阳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巡察反馈“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要求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对学习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切实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并认真抓好落实,通过理论学习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立足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结合原文精神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学习,强化了局党委的政治担当,有力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与站位,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关于“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仍有一定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统筹单位现有人员,整合应急指挥中心、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科、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工作人员合并办公,履行全县安全综合指挥协调职责能力得到加强,执法大队新增人员5人,并及时将到岗人员分配职能科室,切实加强人员配置;二是积极对接上报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听取研究和安排部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及时研究部署当前及下一阶段工作,拧紧扣牢安全防范责任链条。截至目前,全县未接报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事故,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稳中向好。三是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着力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应急救援队伍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督促指导乡镇全覆盖组织县内自然村开展洪涝地质灾害群众转移避险演练,有效提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二、关于巡察反馈“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履职担当存在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专题工作会议议事内容和程序,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区分局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范围和局务会议议事范围,不把应该在局务会议研究的工作纳入党委会议研究;二是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明确收发文范围和程序并严格执行,规定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不重复发以往已有明确规定的文件,上级文件能指导解决问题的,不另行发文。三是局党委切实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排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排查各类责任状、责任书的签订情况,认真对本地区、本单位设立施行、负责组织施行或同意施行的“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开展排查评估和清理规范。
(二)关于巡察反馈“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县安委办加强对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的督促协调,进一步加强对红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酒精罐区沟谷边坡地质灾害隐患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对酒精罐区及周围斜(边)坡进行常态化巡查、检测和预报,发现险情,及时处置,确保隐患彻底整改到位,防止隐患整治闭环管理不到位引发事故。督促企业在汛期或变形加剧时加密监测,清空酒精罐存储的酒精。二是全面压实安全防范工作政治责任,督促各乡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
三、关于巡察反馈“党的建设有差距,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党委执行议事规则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委议事决策制度》的学习,掌握党委议事决策的原则、程序、范围。会前决定前认真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会中各党委委员积极发表意见,充分讨论,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统一意见,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决策后无条件执行党委决议,维护党委的权威。二是加强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会议程序,完善和改进办公室工作流程。
(二)关于巡察反馈“党建工作重视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党建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分析存在的现实问题并提出有效对策,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表率引领作用,聚力推动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局党委站在全局的高度,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工作,发挥党委在党建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保证党建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局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狠抓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工作,从而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意识,进一步担当作为。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做到党委党建工作与支部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三)关于巡察反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切实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突出典型案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将廉政风险防控过程转化为干部自我教育的过程,将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压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增强班子成员廉政意识,认真分析岗位风险点,围绕在履职中可能存在的廉洁方面的风险漏洞提出防范重点及措施并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更新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
(四)关于巡察反馈“队伍建设存在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2024年新招录的4名公务员均为法律专业,目前应急管理局有法律专业人才6名,占全局干部职工的24%,专业人才紧缺问题得到缓解,对应急管理局今后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作用。在下一步工作中,局党委进一步梳理目前应急管理局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积极向上级党委提出人才队伍建设合理化建议,争取调入或招考安全生产类、灾害类、应急类专业人员和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的人才。
四、关于巡察反馈“巡察整改工作持续性不强,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新官不理旧账”的整改进展情况。
局党委及时梳理上一次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并向新进班子成员进行了通报传达,按班子成员分管工作职责对照反馈问题进行持续整改,加强巡察整改工作连续性,持续整改、巩固成果。
(二)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未形成长效机制,部分问题边改边犯。”的整改进展情况。
印发《元阳县灾害生活补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切实加强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督促指导乡镇规范使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确保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5644767;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11号,元阳县应急管理局;电子邮箱:259104875@qq.com。
中共元阳县应急管理局党委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