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10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元阳县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许勇主持召开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斌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察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会上,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李娟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巡察典型案例,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许勇作了动员讲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新对开展巡察工作作要求;徐斌主持会议并表态讲话。
县委第一巡察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县公安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各派出所、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许勇同志强调,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要切实增强同题共答的意识,自觉接受、全力配合好本轮巡察工作。一是统一思想,全力配合开展巡察工作。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是县公安党委、县委第一巡察组及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政治责任,是一项必须完成好的政治任务。县公安局党委要及时研究部署配合巡察工作的具体安排,巡察工作联络组要切实履好协调联络职责,确保巡察工作高效推进。二是严明纪律规矩,确保巡察工作有序进行。巡察的本质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是党内政治体检。巡察期间,县委第一巡察组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依靠被巡察党组织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但不干预你们的正常工作,不泄露巡察工作秘密。县公安局党委要正确对待县委巡察的政治体检,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了解情况。三是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巡察整改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县公安局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照单全收,及时制定科学严实的整改方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李新同志要求,一是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是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我们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共元阳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形成巡察工作的整体合力,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对巡察工作不担当不负责、不配合不支持的,将坚决严肃问责。三是依纪依规圆满完成巡察目标任务。县委巡察组要坚守自我革命的政治方向,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保持政治定力,做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切实做到精准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要加强对巡察全过程管理,严格内部管理和纪律要求,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斌同志表示,一是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工作。此次巡察是对县公安局党委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班子成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对公安工作的“全面检验”,将积极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巡察工作要求。二是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以端正的态度全力配合巡察工作。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计划和安排,不折不扣配合工作。作为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好头、做表率,全力支持巡察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坚决抓好落实。三是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严肃性,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接受监督。对巡察组布置的任务,将按时按质高效完成,决不弄虚作假、推诿搪塞;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做的必须做到、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不该问的坚决不问。四是全面提高整改工作的实效性,以强烈的担当主动认领巡察发现问题。对巡察组发现指出的问题,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持续整改,确保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县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县公安局党委工作40天。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5750025417,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4年11月22日。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县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县公安局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