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纪委县监委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迅速谋划,上下联动,通过分类推进,积极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深入学习宣传国家监察法,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领头学。把国家监察法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认真开展学习研讨。组织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员会,逐条逐句通学国家监察法,通过集体学习、交流讨论等形式,监察机关职责、监察范围、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内容,原汁原味地领会、学深学透。同时,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结合学习收获和工作实际,谈感想说体会,确保先学一步,学深一层。
纪检干部重点学。通过LED显示屏、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向纪检监察干部推送国家监察法相关学习要点和内容,全方位第一时间学习。同时,召开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会,集中专题解读学习国家监察法。认真制定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计划,实行以考促学,将国家监察法学习纳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重点内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要求切实做到学懂、弄通、会用。
监察对象全员学。制定学习计划,将国家监察法学习纳入县委党校课程设置,在各类主体教学班、科级干部培训班和各级党员干部培训课程中增加国家监察法学习内容。同时,要求各乡镇、教育、卫计、农业、林业等监察对象较多的单位及部门,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要求各派驻纪检组同步做到领学、督学,确保监察对象学习全员覆盖。
支部集中专题学。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委下设4个党支部,通过集中学习、分组讨论的方式,组织党员重点学习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内容,带着问题深入研讨,并结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来的实践和经历谈体会、谈认识,谈收获,在学中做、在做中学,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学以致用实践学。县纪委把学习贯彻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切实把学习贯彻国家监察法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不断修订完善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切实加强和改进执纪监督监察方式,以开展作风建设年为契机,以开展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零容忍”。(吴芳)